课标解读:课程目标

[日期:2025-12-18] 作者:信息技术 次浏览 [字体: ]

信息科技课程目标的时代变迁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计算机操作学习为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培养目标,又称为“双基目标”;第二阶段:以信息加工处理和互联网应用为主,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为主要培养目标,也就是常说的“三维目标”;第三阶段:以利用技术手段创新性解决问题为主,注重意识和思维的培养,核心素养的养成为主要培养目标,即“核心素养目标”。

信息科技课程目标要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信息科技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这四个方面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共同促进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提升。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是生活和学习中应对信息的态度和反应,是一种意愿和态度。计算思维是指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在面对问题进行求解过程中的分析、设计、判断乃至抽象、建立模型、设计问题解决方法的思维活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通过选用合适的数字设备、平台和资源,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开展探究性学习,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信息社会责任是指个体在信息社会中的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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