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考试采用新标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安全、圆满、顺利实施,现对成都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体育考试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体育考试办法和实行范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四川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的通知》精神,成都市2005年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新的考试项目,由原来的三项考试内容改为五项,并统一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的人体形态、机能和运动素质内容。

    二、体育考试的范围及对象
    成都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凡要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
    成都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应按照“三严”(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五统一”(统一考场条件、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方法、统一器材标准、统一评分登记和统计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内容及标准分   
    成都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得分   考试内容
    第一项    15    身高标准体重
    第二项    15    肺活量体重指数 
    第三项    20    台阶试验或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跑
    第四项    30    立定跳远
    第五项    20    坐位体前屈或握力体重指数

    评分标准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评分表执行,体育考试测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计算考生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升学总分时,按体育考试实际成绩的30%折算计入,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界限,按实际得分计入升学总分。
    五城区及高新区中考体考的项目定为五项: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试验、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使用智能型体测系统进行体考。

    五、免试生办理办法
    (一)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明显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高度近视(矫正视力800度以上,视网膜病变),可申请免试。五城区及高新区考生的免试以2007年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体格检查结果为依据,其余区(市)县,由当地招委组织体检认定。
    (二)五城区及高新区考生免试体育,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签署意见,通过中考体检认定。
    (三)体育考试免试可申请第三、四项中的一项或两项免试。其余项目不能免试。
    (四)免试生体育考试成绩免试成绩为由体育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五)在考试当天(具有医院证明)或临时有伤病经考场医生出具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考完一部分项目后受伤不能再考试的考生,可申请补考。由主考部门集中一次重新补考(已考成绩无效,五项同时重新测试)。如仍不能参加补考者,按免试生计分办法处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及经费
    (一)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间由市招办统一公布。
    (二)五城区及高新区考生考试时间由教育局制定
    (三)考试地点:五城区及高新区考生体育考试原则上就近安排,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郊区(市)县考试时间自行确定,但必须在中考前完成。
    (四)体育考试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七、体育考试工作要求
    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体考的考前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做好考生对新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保证体育考试公开、公正、公平、安全有序;要做到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要增强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