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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外活动应提倡普及性和多样化

[日期:2024-04-03] 作者:音乐组 次浏览 [字体: ]

音乐课外活动是音乐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学生乐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有效的音乐教育形式。一方面,它可以丰富、强化音乐课堂教学的知识和内容;另一方面,它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机会,使学生在愉悦之中,消除文化学习带来的疲劳,使学生在活动之中,学会交流,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从这种意义上讲,音乐课外活动应提倡普及性和多样化。所谓普及性是指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来参加课外音乐活动,所谓多样化是指开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适应众多学生不同兴趣、不同爱好的需要,多样化实际上是为普及性提供积极的条件。例如:学校可组织全校性的班级歌咏比赛或开展课间集体舞活动,定期举办音乐欣赏讲座,组织观摩音乐电影和文艺演出,举办各种形式的音乐竞赛等等。

我们提倡音乐课外活动要普及,并不意味着反对在活动中选拔和培养在音乐方面有发展前途的人才,但要分清主次,要把普及放在首位。实际上这是两个互为因果关系的问题,有了普及,才会有提高。如果某一所学校不仅在省市,甚至在全国性的音乐比赛中多次获兴,而且全校性的音乐活动也开展得很普及,没有额外地给学生加课、补课,这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