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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格实验学校电子产品管理规范宣讲

作者:德育处1 日期:2026-11-02 浏览: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当今时代,电子产品极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也给在校同学们的学习、视力健康、心理成长带来诸多现实挑战。 近段时间以来,在德育处的巡查中,多次发现学生违规使用电子产品的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正式出台《学生电子产品管理办法》。今天借升旗仪式,向全体同学完整解读这项制度,希望大家入耳入心,自觉遵守。

一、本办法所称"电子产品",是指学生个人携带的、具有通讯、娱乐、社交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电话手表、耳机、录音笔、摄影摄像设备等。确因特殊情况(如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兴趣小组外出调查等)需携带使用者,由学校或班级作另行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一)严禁携带。原则上禁止学生将个人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如上下学路途较远需与家长联系等)需带入的,必须严格履行"双重审批"手续:1、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2、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将名单交至初中部德育处、高中部学生发展中心后方可带入。未履行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将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的,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视为违纪。

(二)严控使用。经批准带入校园的电子产品,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在教学区(教室、走廊等)、宿舍区、食堂等公共场所,非老师在场指导的情况下,严禁拿出或使用。凡在非允许时间、非允许地点,且无老师在场监管的情况下使用电子产品,均视为违纪行为。

三、具体规定

(一)入校管理。获批带入的学生,进校前应将电子产品关机,进校后应第一时间上交给班主任统一保管。放学或离校时,经班主任确认后领回,离开学校后方可使用。

(二)住校生返校后应第一时间将电子产品关机,并主动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实行"返校即交、放学领回"的集中管理模式。

(三)校内使用。如因课堂教学需要,必须在任课老师统一组织和监管下使用,课后立即交回。

(四)考试管理。按考试规定执行。

四、违规处理

(一)未经批准携带电子产品入校,或在禁用场所、禁用时间使用电子产品的,发现则予以收缴代管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同时给予校级层面的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该生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附加其他处理事宜和家长商议确定。

(二)因违规使用电子产品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分;利用电子产品组织打架斗殴、传播不良信息或浏览非法网站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新规,以上级新规为准。

同学们,中学时代,正是专注求知、强健体魄、塑造品格的黄金阶段。希望全体同学严格遵守电子产品管理各项规定,让心思回归课堂,把状态留给成长,共同维护安静有序、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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