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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老师纪律要求

作者:教务处 日期:2019-11-01 浏览:

 1.场外监考员要坚守在负责的段位上,负责对场内监考员的服务和提醒,中途不得随意离开。

2.监考教师因特殊情况要出考场,一堂考试最多一次,且不超过10分钟,有人接替才能离开考场。

3.严格执行监考纪律,发现违纪首次提醒批评,第二次报行政会处理;监考过程严格执行以下纪律:⑴不迟到、早退;⑵不在考场内吸烟;⑶不阅读书报;⑷不做考试题;⑸不打瞌睡;⑹不打开教室内电脑;⑺不打电话或在考场内玩手机;⑻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4.学生考试作弊(当科一律记0分),请监考员当堂考试结束立即报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统计后报给教务处。 

5.加强制卡检查和网上阅卷抽查,力争做到零误差,请备课组长组织并把好关。

6.考试后,因阅卷差错要到教务处改分的老师,请先到备课组长处签字,否则不予更改。

另外,考试期间按课表上课的老师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误课,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本次考试,各年级所有学科实行网上阅卷,座位号5位,只写不涂;考号(即帐号)八位,要写要涂;请见座位上的座签(考号管三年,请同学写下并保管好,每次考试都要用)。

请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给学生讲清网上阅卷的相关要求,如考场位置与考号填写、答题卡的填涂与书写规范等。

双中实验校教务处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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